(單身媽媽不能申領生育津貼?學者:地方規(guī)定違背生育保險初衷)
旨在保護所有女性生育期健康安全的“生育保險制度”,卻將“單身媽媽”擋在制度門外。
近年來,單身女性爭取生育保險案例頻頻成為社會關注的議題:2017年,上海單身媽媽張萌提起“國內未婚生育申領生育保險金第一案”訴訟;2021年9月8日,28歲的深圳單身媽媽夢夢向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寄出起訴深圳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的立案材料,爭取自己享受生育保險相關待遇。
近日,備受關注的深圳單身媽媽訴深圳衛(wèi)健委一案有了新進展。據該案代理律師之一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曉瑩介紹,訴訟期間,經法院積極協(xié)調,當事人已領取到生育醫(yī)療和生育津貼。據了解,法院曾于今年6月主持雙方當面調解,深圳衛(wèi)健委也對當事人表達將取消對非婚母親的生育登記信息系統(tǒng)推送限制,且十分理解當事人的訴求。當事人慎重考慮后,決定撤訴。
個案背后,限制單身女性申領生育保險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當前生育政策、如何對單身女性給予平等保護等問題也不斷引發(fā)追問和討論。
資料圖
地方性法規(guī)限縮單身女性生育保險權利
“深圳單身媽媽申領生育保險第一案”曾引發(fā)廣泛關注。
28歲的夢夢是深圳的一位未婚媽媽。2021年,夢夢的孩子出生,由于沒有結婚證,夢夢生產的醫(yī)院告知“系統(tǒng)里無法查詢到其生育登記的信息”,區(qū)醫(yī)保局告知“其非婚生育‘屬于政策外’,衛(wèi)健委不會將其生育登記信息推送?!边@導致夢夢拿不到生育保險,而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夢夢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也影響到生育津貼的發(fā)放。
為爭取生育保險,夢夢先是向深圳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無果后又向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寄出起訴深圳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的立案材料,2022年1月28日,該案一審開庭。
近日,該案迎來新進展。據本案代理律師之一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曉瑩介紹,訴訟期間,經法院積極協(xié)調,當事人已領取到生育醫(yī)療和生育津貼。據了解,法院曾于今年6月主持雙方當面調解,深圳衛(wèi)健委也對當事人表達過,將取消對非婚母親的生育登記信息系統(tǒng)推送限制,且十分理解當事人的訴求。當事人慎重考慮后,決定撤訴。
近年來,單身女性爭取生育保險案例頻頻成為社會關注的議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也從人口政策調整、支持生育的角度,呼吁逐步完善相關法律政策,保障單身媽媽享受合法的生育產假、生育保險等權利。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師范大學副校長、計算與隨機數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主任、致公黨湖南省委會副主委謝資清就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建議,呼吁增加并保障單身女性(包括離婚未再婚及未婚)的生育待遇、實現基本生育保險全覆蓋。
全國政協(xié)委員、農工黨中央委員黃亞偉也建議,全社會應以更加包容的態(tài)度對待未婚生育,修訂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年滿30周歲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且享受合法生育的產假、生育保險權利。
此外,還有學者也就改變限制單身女性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相關規(guī)定發(fā)表論文、或提交相關建議。南都記者獲悉,近日,有學者就“單身女性應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交了備案審查建議,指出有地方性法規(guī)將結婚作為申領生育保險的前置條件,不當限縮了單身女性群體獲得生育保險的權利,建議審查。
在江蘇省南京市江寧醫(yī)院,一名護士在查看新生兒腳部皮膚。新華社發(fā)
生育政策調整后,改革地方法規(guī)有助釋放生育力
生育保險是一項由國家立法,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yī)療待遇。
《中國生育保險制度研究》一書作者、上海社科院城市與人口發(fā)展研究所副研究員莊渝霞告訴南都記者,生育保護的對象是“不加區(qū)別地適用于任何女性”,我國生育保險制度最早的立法依據來自195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根據該條例,所有女職工和女職員、男工人與男職員之妻、女性臨時工、季節(jié)工以及試用工的生育保護都被考慮在內。企業(yè)不僅提供產假和產假工資,承擔醫(yī)療費用支出,還設有勞動保險統(tǒng)籌基金發(fā)放生育補助費等福利。
法律規(guī)定直接反映立法者的本意,但同時也受制于時代生育政策的需求。
莊渝霞表示,改革開放后,我國的生育政策出現重大調整,1980年開始施行計劃生育政策。彼時,隨著地方生育保險辦法改革試點推進,地方性法規(guī)開始出現“婚姻”以及“戶口”等字眼,將生育保險待遇限定為“計劃內生育群體”的權益,從而與計劃生育政策“掛鉤”在一起。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柳建龍認為,將單身女性排除在生育保險受益人范圍外,本身也是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要求,尤其是在控制生育數量時更是如此。
但將單身女性排除在生育保險之外卻與生育保險制度設計的初衷相違背。莊渝霞認為,社會保障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是權利義務對等,單位有為所有男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義務,每個職工也享有生育保險待遇的權利。上位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都沒有將生育保險與婚姻或育兒數量掛鉤。
近些年,隨著勞動年齡人口的波動下降、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再次作出調整——從2013年“單獨二孩”開閘,其后2016年推行“全面二孩”,2021年施行“全面三孩”政策,國家的生育政策不斷調整。
但我國目前生育率仍呈現持續(xù)下滑趨勢。據統(tǒng)計,2020年全國新生兒出生率較上年下降14.9%,2021年全國人口僅新增48萬左右。有專家預測,我國將很快迎來人口負增長。
柳建龍認為,當前人口老齡化加劇、生育率嚴重不足,必然需要考慮對單身生育給予應有的保護。“將未婚女性排除在生育保險受益人范圍之外已不具備正當性支持,如果計劃生育的目標從控制人口增長轉變?yōu)榇龠M人口增長,那么將單身女性納入生育保險受益人范圍,保障生育后產假期間的經濟收入,對支持生育意愿、改善家庭育兒條件才是符合目的的舉措?!?/p>
莊渝霞也對此表示,隨著單身生育的不斷出現,改革只承認婚內生育的地方法規(guī),也有助于釋放生育力。
廣東首修計生條例與國家政策“接軌”
未婚生育群體的數量,目前全國尚未有權威機構公布。據中國婦聯(lián)2018年的統(tǒng)計,中國的單親家庭已經超過了2000萬戶,其中70%為單身媽媽,且還在持續(xù)上漲中。國內學者萬海遠在2014年基于田野調查預估,中國非婚生子女人數可能超過百萬。
因不符合計劃內生育政策,龐大的單身媽媽群體往往遭遇諸多現實障礙,申領生育保險被拒后,她們中有的人嘗試向司法尋求幫助。
2017年,上海未婚媽媽張萌提起了“國內未婚生育申領生育保險金第一案”的訴訟。張萌因沒有結婚證,無法給出計劃生育證明,在申領生育保險時被拒,她因此先后起訴街道辦事處、浦東新區(qū)政府、上海市社保事業(yè)管理中心等部門,但均以失敗告終。
廣州單身媽媽宋海霞也遭遇相同的困境。2018年,宋海霞提起訴訟后,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情形的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為由,駁回訴訟請求、未予以立案。
單身媽媽無法獲得生育保險金,多半囿于地方計生條例的限制性規(guī)定。公益組織“多元家庭網絡”2021年1月發(fā)布的《中國“單身”生育能否享受保險待遇的調查報告》顯示,各地普遍對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設定的前提為:辦理“計劃生育證明”、“生育登記”或者“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而計劃生育證明和生育登記的辦理材料中,大多包含結婚證、離婚證等婚姻狀況證明。
以北京為例:《北京市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規(guī)定》明確,不符合國家或者本市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y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雖然《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并未具體規(guī)定何為不符合計劃生育,但參保人員申領生育保險相關待遇應當出具《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而申領生育登記的對象僅為“夫妻”,且申請材料包含結婚證,因此單身媽媽無法申領生育登記進而拿到生育保險金。
近年來,在我國生育政策逐步放開的背景之下,廣東、上海對非婚女性申領生育保險的限制已悄然放開。
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民政局宣布“計劃生育情況審核事項”退出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理清單,取消“計生審核表”。其后,包括張萌在內的多名上海單身媽媽由此成功申領到生育保險金。
隨著“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寫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21年12月1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改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刪除了有關“再生育審批制度”的條款,廣東省衛(wèi)健委在重新修訂《生育登記管理辦法》時,也隨即明確未婚生育一孩和二孩也可辦理生育登記。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曾就此呼吁:應將廣東省的實踐做法向全國各地推廣,保障非婚生育婦女辦理生育登記和申領生育保險的權利,切實保障單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保障單身生育女性可以平等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不僅能夠保障未婚生育婦女的平等權益,增強女性生育的意愿,從根本增強生育基礎,還符合社會發(fā)展的需要?!敝炝杏穹Q。
對未婚媽媽來說,生育保險不僅是一筆經濟來源,更是對她們和孩子身份平等的認同。
采寫:南都記者劉嫚宋承翰發(fā)自北京
掃描上面二維碼,微信咨詢
落戶咨詢熱線:13671738356
本文標簽:
咨詢熱線
13671738356